作者:未知 时间:2015-05-30 来源:互联网
【网友提问】
五楼一个女人从楼上掉到我家一楼后院摔死了,我们被吓到了,想让死方赔偿损失精神费,请问我们应该要求赔偿多少?我们要求赔偿4到5万,死方不同意只愿意给1万,我们不同意这个协商想经法院处理是否能赢?
【专家意见】
死者家属同意给一万还赶紧同意,上法院有可能一分捞不到或是倒贴诉讼费及律师费。
依法原则是各自过错各自承担责任,对方都死亡了,家属一分不赔也说得过去。就算受诉法院支持此精神损害赔偿诉讼,但是得到相关机构作精神损害鉴定,以鉴定结果确定损害程度及赔偿标准,一般轻微损害的情形鉴定不出来。死者家属同意赔偿只是一种地方习俗,没有法律依据,称对方还未反悔,高高兴兴收取1万元,别忘了写一份对方自原赔偿精神损害协议,这样其想反悔都难了。